1.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银幕上的陌生人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学校是个特殊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备受社会关注和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学校启动了食堂营养餐,故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程,积极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解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各类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制。
及时处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确保了师生安全。(二)统一思想,健全制度学校始终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防范未然,做到时时处处把安全记在脑中,抓在手中,努力形成“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共识。
建立并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3)突出重点,强化措施1、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与汇总,使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得以初步建立,青少年成长。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是什么内容?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 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二) 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 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 款项的;(四)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 词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五) 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内容是怎样的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全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 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价格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粮 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 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 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价格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
4.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
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
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
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法网 » 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