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啊游戏机厅里有放赌博机是不是犯法的
游戏厅不准开赌博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操机。
根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文化部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地方执法机构查处大案要案,监督地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的管理权属于文化局,不属于公安局。公安局介入文化市场管理属于配合文化局执法,以预防暴力抗法。
如果公安局未经文化局授权,单方介入文化市场执法,则属于执法主体不合格。
2.无证无照经营游戏机的查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03年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用列举的办法,明确规定了五种情况是违法的,也就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范围:无证无照-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直接无照-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有证无照-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照已失效-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无证有照-虽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3.开游戏厅需要什么手续
以下是开电玩城所需证件,希望您能够顺利开展!
第 一、文化证(到本市文化局填表提交申请函,文化局会提交到上级文化厅审批,也可以跟人家购买旧证)关键词:1、促销费,带动地方经济2、丰富人们生活,娱乐放松3、增加岗位,缓解就业压力等等.
第 二、工商营业执照应准备以下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书及开业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应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件。
第 三、消防证
1、凡需办理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消防监督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室内 装修防火审核呈批表》或《建筑防火设计报审批表》;
2、应提供如下标准图纸和资料:(1)楼层的总平面图;(2)装修部位的平面图;(3)天花平面图;(4)消防设施布置图(烟感系统、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5)电源线路图;(6)装修内容的说明书,包括使用功能、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7)申报公共娱乐场所(酒楼、桑拿、舞厅等)的室内装修应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8)改变建筑物原使用功能的,应持有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
3、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对装修功能复杂的建筑进行现场勘察,7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
4、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公安消防部门领取批复文件;
5、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和个人到公安消防部门申请验收,领取《装修工程验收申请报表》;
6、公安消防机构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五天内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符合消防批文要求的,写出验收意见,对经验收达不到消防批复意见要求的按消防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 四、税务证
第 五、卫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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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师没收学生钱并不归还侵犯了学生哪一条权利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刘晓颖解答:
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学校会搜查学生的物品或者暂时扣押学生的、游戏机等,有些学校甚至出现教师罚学生款的情况。在一些教师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实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一、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必须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有以下三类主体:
1.依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学校侵犯学生财产权的法律救济
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公民具有的两大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学生对自己的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学生可以依据我国《教育法》寻求法律救济。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1.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请求予以审查和处理的制度。具体而言,学生对于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即教育局提出。
2.诉讼
诉讼是另外一个救济途径。学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判决学校归还财物,如果由于没收或者扣押使学生的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可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申诉和诉讼两种法律救济途径并不冲突,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财产权受到来自学校或者教师的侵犯,学生可以选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同时进行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三、如何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校方没收或者暂扣学生财物的行为初衷是由于管理的需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的确会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正如一些教师所说:“上课时一个打过来,整堂课都会受影响;老师在讲台上上课,发现学生在下面发,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讲课的情绪也会被破坏掉。”而另一方面,作为学生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作为现代普及的通讯工具,也正逐渐成为家长和孩子之间保持联络的重要工具。因此,学校在教学管理中应尽量避免采用粗暴的管理方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比如在禁止学生使用这件事情上,校方完全可以采取将送还家长等方式,而不是简单地没收或者暂扣。